轉基因食品事關公眾健康,不容小覷。在今天由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組織召開的“環境信息公開申請實務指南”研討會上,與會人士呼吁,應對我國轉基因食品的信息披露制度進行立法規范。
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振宇律師介紹,消費者對于商品的原料成分具有知情權,但很多商家并沒有履行這項義務。事實上,我國實行的轉基因標識制度是很嚴格的,根據衛生部頒布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食品產品中含有轉基因成分的,要在包裝上標明“轉基因標識”。但由于規定的細則不夠詳盡,加上監管不到位,致使一些商家利用政策漏洞,不標注或者故意模糊標注,致使消費者“糊里糊涂”購買。
與會人士指出,對于轉基因食品,政府應當更多的披露相關信息,盡可能的滿足公眾的知情權,讓大眾消費者對于轉基因食品有足夠的了解,從而在購買時能夠做到充分自主的選擇。此外,對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單靠唇槍舌戰并不能最終解決根本問題。安全性如何,有無隱患,隱患有多大,是否可控,轉基因產業發展對于國計民生的影響,都應當在保護國家和商業機密的基礎上,讓公眾全程參與討論和監督。
多年從事植物遺傳學和植物基因工程研究的復旦大學生命科學院教授楊金水表示,目前很多人對轉基因不明就里,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公開。事實上,據記者了解,需要現在對于轉基因食品的一些傳言,政府部門也出來表態辟謠,但權威信息的披露程度是遠遠不夠的。
對此,王振宇律師分析認為,應當從規章上升到法律層面,并盡快制定轉基因食品安全的國家標準,從而真正的為公眾健康安全負責。